1、分散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:
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2学分,2周,1-4学期;
体育课实践1学分,1周,1-4学期;
劳动教育1学分,2周,1-4学期;
创新创业实践2学分,2周,1-8学期,学生在校期间应修满创新创业实践2学分。
2、集中设置实践教学环节:
学校统一设置:军事技能训练2学分,时间为2—3周,实际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4天,第1学期开设;工程训练在第4或5学期开设。
各专业设置:社会实践、认识实习、生产实习、毕业实习、课程设计、毕业设计(论文)等实习实训环节。
3、列入培养方案的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,文、法、管、艺术类专业不应少于总学分的20%,理、工、农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25%。